会员章程

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俱乐部会员章程

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政府在东南亚地区设立的首个中国文化中心。2012年11月21日,中泰两国政府领导人共同为揭牌以来,中心以“优质、普及、友好、合作”宗旨,在泰国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中国国情介绍和人文交流,举办各类文艺演出、艺术展览、论坛、研讨会、汉语教学、艺术培训和其他各类文化体验活动,有力推动中泰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受到泰国政府和广大民众的欢迎和赞誉。

随着中心的受众日益增多,为加强中心和当地民众之间的互动,中心设置会员俱乐部,热烈欢迎各界民众加入成为中心俱乐部会员。为更好地向会员提供的热情周到的服务和舒适的体验,确保会员尊享相应的优惠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宗旨

第一条 中心会员俱乐部以推动中泰两国文化和旅游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为宗旨。

会员注册条件

第二条 中心俱乐部会员须热爱中国,热爱中国文化,遵守中泰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志愿为中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贡献自己力量。

第三条 以个人注册的会员称为个人会员,以机构、协会、院校、公司等集体名义注册的称为集体会员。

会员的注册方式

第五条 个人会员和集体会员均可通过中心官网直接在线上免费注册申请(网址:https://cccbkk.org/),也可在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个人材料申请,经中心审核后即可成为会员。

第四条 会员将优先获得中心最新活动安排,例如演出、展览、讲座等信息通知,并在参加活动时得到优先的接待和照顾。

第六条 会员在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有偿文艺活动、汉语教学和艺术培训等均享有90% 的优惠。

第七条 中心将定期和不定期为会员专门组织文艺演出、艺术展览、电影观摩、汉语学习、艺术培训、讲座论坛等各种免费体验活动。

第八条 会员可以通过成为中心会员后可该积极参加中心各类活动获得积分(具体积分信息可通过中心官网获取),并用积分兑换中心各种文化艺术纪念品或汉语学习和艺术培训课程(具体兑换信息和方法可通过中心官网获取)。

第九条 中心每年将根据会员参加中心活动次数的多少、为中心提供志愿服务的大小以及为中心做出贡献的大小评选出年度优秀个人会员、年度最佳个人会员和年度突出贡献集体会员各若干名,并向其颁发证书和奖品;年度最佳个人会员将有机会获得前往中国的免费机票或免费旅游套餐旅游学习。

会员资格的终止

第十条 会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通过书面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中心提出终止会员资格的申请。中心将在收到申请一周内办理相关会员的资格终止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相关会员不再享有任何中心会员的权利或在其名下的积分。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违反中泰两国法律法规或中心有关规定,或以任何形式对中泰两国友好或中心利益造成损失和不利的情形,政策,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会员资格,相关会员将不再享有中心会员的任何权利或在其名下的积分。

解释权限

第十二条 中心对本章程规则保留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和更新权。

曼谷中国文化中心
2021年1月1日